北京安科律师事务所名企已认证
私营.民营企业 · 1 - 49人 · 专业服务/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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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安科律师事务所简介
www.ankelawyer.com
北京安科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3年,现有执业律师近二十名,坚持“专业化、团队化、规模化”的客户服务理念,是丰台区“优秀”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省市国家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科技部授予的从事集体科技企业产权界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介服务、省市国有企业改制服务和招投标法律服务等非诉讼法律业务资格。 本所组织机构健全,有中共党员多名,建立了独立的党支部;本所法律服务部门按照专业分工设立有:民商经济部、刑事部、行政仲裁部、未成年人维权部、建筑工程部、金融保险部、公司证券部、知识产权部以及非诉讼法律服务部等专业化业务部门;业务范围涉及:传统诉讼业务、知识产权、建设工程、银行证券、企业改制、企业产权界定、企业风险投资、企业收购(兼并)与破产重组、招标与投标、债券基金运营、电子商务及资本运作等各类、各个层面、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已经向规模所发展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本所一贯奉行的是“团结、奋进、求严、务实”的工作作风,信守“立于事实和法律,志求公正与公平”的执业观念,每一个案件均由律所主任、副主任协调安排该领域专业知识强,操作水平高,并最适合于办理该案件的律师办理,从而提高办案效率;主办律师自始至终严格遵循办案程序,这种对症下药,专业对案的接案体制,真正满足了客户及时性的法律服务要求,勤勉负责地为社会各界提供了良好、快捷的法律服务。 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法律顾问。为顾问单位解决内部管理法律问题,如劳动合同管理,单位对外法律关系服务,签订合同,起草相关法律文书等; 重大投资项目代理:协助客户进行投资谈判、征用土地、办公房租赁,协助客户建立各类公司企业等; 接受客户委托,进行各类调查取证工作; 代理各级人大及政府法律意见、法律草案的拟订工作,具体包括立法调研,法律论证,征求公民意见,拟订草案等; 代理客户进行非诉讼调解、谈判和协商,协助当事人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 代为进行商业谈判、签订合同; 代为起草诉讼文书和其他法律事务文书; 金融保险法律事务 向客户提供有关金融制度、金融交易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等咨询; 协助客户在国内外银团贷款、政府借款、项目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中进行谈判、起草文件等; 为商业贷款及相关金融领域提供法律服务; 办理商业票据、外汇、信用证、信贷担保、信托等法律事务; 为银行提供重大贷款项目法律安全性和合法性论证,出具详细法律意见书; 代理银行贷款及担保纠纷案件,参与调解、仲裁、诉讼等法律事务; 催收包括信用卡在内的欠款及逾期贷款法律事务。 为保险业的投资者提供法律服务。 公司及投资法律事务 投资政策、法律、法规咨询; 公司发起、设立及登记; 草拟、审查、修改股东合作协议及章程; 股份或股票的转让、赠与、质押及继承; 产权重组,包括产权转让、承包、租赁、拍卖、组建企业集团、兼并、收购、合并、分立、破产、清算; 公司资产的转让、租赁、抵押、拍卖、产权界定; 债务重组、参股、转股重组; 草拟、审查、修改合资合同、章程等文件; 参与投资谈判、出具相关法律意见; 协助办理项目批文、办理工商、税务等登记事项; 受让或出让特许经营许可的法律服务; 公司因解散、撤销、关闭而终止及有关清算; 公司破产清算及注销登记。 法律服务范围 1、对顾问单位日常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提出合法有效的解决途径; 2、根据顾问单位日常经营管理的需求,出具可行性法律方案; 3、根据顾问单位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出具法律风险防范意见书; 4、负责审查、修改、完善顾问单位管理合同、各类经济合同等法律性文件; 5、应顾问单位要求,对某一经营管理领域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书面法律调查报告; 6、应顾问单位要求,对合作相对方进行资信调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7、对顾问单位的债权债务状况进行分析,对外签发律师函,提供切实可行的处理方案; 8、应顾问单位要求,配合客户有关部门提供专题法律培训; 9、协助顾问单位协调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10、应顾问单位要求,可定期、定时至客户的办公场所集中处理经营管理中的法律事务; 11、定期或不定期的向客户提供最新立法动态的分析意见; 12、利用本所与各地区同行的协作关系,协助顾问单位处理毗邻地区的相关法律事务。 13、参加顾问单位内部及对外的调解、仲裁活动(包括出具律师函、法律意见书、可行性解决方案等); 14、参与顾问单位重大经济贸易项目的谈判,招标、投标、租赁、产权转让等活动,草拟、审核谈判所需文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15、参与顾问单位各类商贸合同、规章制度以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的制定和实施,建立、健全客户内部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和法律事务管理机构; 16、建立、健全顾问单位内部管理机制,对法人及其下属单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和整改方案; 17、接受顾问单位委托,代理各种仲裁、诉讼案件,并提交书面承办报告,分析案件结果得失的原因及预防措施。 18、应顾问单位要求,列席客户董事会及各种部门会议,下属公司会议等,并对会议内容的合法性、可行性提供法律意见; 19、对损害顾问单位合法权益的行为,积极提出维权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20、参与顾问单位重大经营决策活动,保证决策的合法性,对相关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并参与实施; 21、应顾问单位要求,提前介入客户的对外投(融)资、担保活动,进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并参与实施; 22、按照顾问单位的要求参加重要会议,并可以就会以所形成的内容、决议、纪要等文本进行见证; 23、对顾问单位面临的非诉讼法律障碍或可能发生的法律纠纷,提出可行性论证/法律解决方案; 24、协助顾问单位对其法律网站进行维护; 25、顾问单位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